宜昌市卫生局关于授予
长阳县人民医院为 2009—2012 年度
二级优秀医院的通知
各县市区卫生局,城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:
根据《湖北省医院管理评审办法》规定,市医院管理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,按照评审程序,对长阳县人民医院进行了评审,经市医院管理评审委员会讨论和结果公示,市卫生局决定授予长阳县人民医院为2009—2012 年度二级优秀医院。
望该院认真总结医院管理评审经验,珍惜荣誉,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院管理,强化内涵建设,持续改进医疗质量,确保医疗安全,提升服务水平,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做出新的贡献。
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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